机械评函〔2024〕17号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机械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4号)文件精神,结合机械行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和发展趋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械工业人才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决定开展2024年度机械行业特级技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以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为目标,培养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能型领军人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二)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制度。逐步健全机械行业职业能力评价“新八级工”等级设置,评选出符合企业需要的技能领军人才。
(三)营造良好的技能人才行业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二、评审范围及参评对象
(一)试点开展评审的职业范围
先期在机械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范围内选择机械行业量大面广、急需紧缺的职业(详见附件2),涉及汽车、机床工具、电工电器、工程机械、通用零部件、印刷设备、文化办公设备等行业。
(二)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包括在企业生产科研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参与企业生产或研发项目的一线教师。
三、组织机构
建立机械行业特级技师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机械工业人才评价工作专家库成员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机械工业人才评价中心技能发展处。
四、工作安排
1.推荐报名阶段(6月-8月):各有关单位依据特级技师申报条件推荐参评人选,出具推荐意见;
2.资质审核阶段(9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3.公示阶段(9月-10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资质合格人选的信息进行网上公示;
4.评审阶段(11-12月):评审委员会对公示无异议参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5.颁发证书(12月):评价中心对综合评审合格人员颁发机械行业职业能力证书-特级技师。
五、相关要求
根据机械行业特级技师评审办法(详见附件1),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材料,不得窃取他人的业绩、成果等一系列证明材料,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违规取得晋升资格,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评。
六、申报材料
(一)《机械行业特级技师推荐表》(详见附件3);
(二)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机械行业职业能力证书、荣誉证书等;
(三)参评人员业绩、取得的技术、技能成果介绍等图文概要(PDF版,内容不得超1000字);
(四)进入综合评审阶段的参评人员,应就本人运用业务能力和特殊技能解决关键技术、技术革新、组织管理及培训指导等方面撰写个人技术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
请申报单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评价中心,邮箱地址:jxrcpjzx@126.com。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本次评审不接受个人报名。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长松,王铁印
联系电话:010-65179709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机械工业人才评价中心
附件:1.机械行业特级技师评审办法
2.2024年机械行业特级技师申报范围
3.机械行业特级技师申请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24年6月24日
文件下载:通知全文.pdf;机械行业特级技师申请表.docx2024年6月24日